现在城里租房过日子的人不在少数,搬家也是常有的事。搬家本是件值得高兴的事,但是搬家前一定要跟房东把房子的各项费用都结算清,高高兴兴的来,和和气气的走才是好。若因为搬家前费用没算清而跟房东闹上矛盾,实属不值得。
近日,一北京搬家公司在帮一顾客搬家过程中就遇到了这种房东与房客间的矛盾,而且还因此大打出手。
李某到某村一出租屋内,帮朋友曾某、谢某搬家。因曾某、谢某未交水电费,房东和妻子李某拦住王某不让搬家,随即双方发生口角。李某上前扇了王某一耳光,王某受辱后异常气愤,飞起一脚将李某踹倒在地。李某被送到医院后,确诊为左侧股骨、颈骨骨折,法医鉴定李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事后,王某赔偿李某各项损失近50000。
历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王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应当从轻处罚。根据王某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对其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搬家了,本来就应该给人家把所有的费用结清。可能也没有几个钱,200块钱的事。这下好了赔了50000还背着有期徒刑。
所以中国搬家网提醒各北京搬家公司以及要在北京搬家的朋友,搬家时千万别为了这种小事动手。搬家当天应该高高兴兴,皆大欢喜才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