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是一家传媒广告公司的经理,最近公司的租房合同到期,我们要把办公地点搬到其他地方。王先生提到搬迁的事情他很是生气。王先生跟我们说,我事先联系好了一家搬家公司,对方的负责人十分的热情,双方当初他好的价格是三百五十元。
等到我们搬迁的那一天,办公室的东西被搬得乱七八糟,这时候搬家公司的人却不愿意干了,提出了一百元方可上路,原因是东西过多,一车可能搬不玩,王先生和他们争执了半天,迫于无奈,王先生还是多付了一百元钱。
等到搬家公司的货车把所有的东西搬到了公司的楼下时。此时已经临近中午。搬家公司的工作人员要求为他们每一个人买一份快餐,吃完了以后才肯把东西搬上楼。王先生这是恼火了,当时说好的是吃饭问题是自己解决的,怎么现在又反悔了。
后来北京搬家的工人们又说,不给我们买饭也可以,我们把卸下来的物品放在一边,等我们吃完了饭在搬运,王先生迫于无奈,只好任由他们无作非为。吃完了饭又要休息,如此折腾一番,本来想好半天时间就能够搬完的,可却用了足足好几个小时。
王先生回到家怎么也想不通,我今天怎么就这么倒霉,怎么找了一家这样的搬家公司,王先生长叹了一口气,心里暗暗的想,下次搬家的时候,我要找一家正规的北京搬家公司。

